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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金融专刊》第10期发布

2026-02-28/专业文章/

金融业务专刊专注于提供最新资讯、案例分析、权威法规解读、专业文章以及行业动态。内容广泛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关键金融板块,助力读者精准把握行业趋势,提升专业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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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行业资讯概览1.《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明确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概念与开展基本原则,要求银行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依据自身服务能力提供适配的托管服务;同时强化了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及自律管理等全流程制度安排,筑牢业务风险底线。

价值意义:进一步明晰了托管业务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范,推动商业银行提升托管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能够更好发挥托管机制的风险隔离作用,为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最终促进托管业务实现规范、健康的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2.《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以“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为核心监管逻辑,针对不同类型金融产品制定差异化管理要求:

1.  投资型产品:要求金融机构对产品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实施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产品信息告知义务、开展针对性风险提示等;

2.  保险产品: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与保险销售资质分级制度相衔接,需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财务支付能力评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时,还需同步开展产品风险评级与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价值意义:配套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违规的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倒逼金融机构规范经营行为,有效减少不当销售、误导宣传等问题,助力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3.《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聚焦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针对性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针对不同交易场景明确具体要求:

1.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预约线下交付的交易场景,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备足合理零钱;

2.无人值守、统一管理的园区/景区等场所,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转换现金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

3.全网络完成的交易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价值意义:保障社会公众的法定支付权利,满足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协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4.《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在整合原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系统性监管框架:

1.  实现业务监管全覆盖,从交易场所、资质条件、报价规范、交易清算规则等多领域明确监管要求;

2.  规范市场参与主体(包括境内外金融机构、货币经纪公司等)的权利与义务,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

3.  支持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根据市场需求丰富交易清算品种、币种与方式,便利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更灵活的外汇服务。

价值意义: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促进外汇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5.《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2026年2月6日发布

核心内容:1.业务定义明确:将“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界定为“以境内资产或相关权利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利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

2.多维度合规要求:需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履行核准、备案或安全审查程序,严禁损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3.备案管理机制: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需向证监会备案,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发行全套资料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责任约束:境内备案主体、控股股东及中介机构需承担合规责任,严禁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价值意义:1.填补监管空白:在全球资产代币化趋势下,首次为境内资产跨境代币化发行建立清晰的合规框架,避免行业“野蛮生长”;

2.筑牢金融安全防线:通过多部门合规协同、备案制管理,防范跨境资本无序流动、资产违规出境、网络数据泄露等风险,维护国家金融主权;

3.引导创新服务实体:为境内优质资产通过创新方式开展跨境融资开辟了合法路径,有助于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02专业文章分享


1. 国企定向减资操作流程及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崔玉、姜雨欣

国有企业退出参股或控股公司是其常见需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股东退出通常只能通过产权转让方式实现,且原则上需经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这一规定虽保障了交易的公开公平,但也带来了较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退出的灵活性。为此,部分国有企业开始探索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实现退出。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案例,对定向减资的操作流程进行分析,以期为国企实务操作提供参考。(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2. 中国担保公司出具的独立保函的识别、效力及风险:2024年-2025年法院案例回顾

作者:金赛波

目前在市场上广为使用的担保公司开立的所谓独立保函,在中国法院压到性的判决中均判定担保公司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开立的所谓”“独立保函”,因其不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规定的银行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被中国法院认定为不属于“独立保函”。(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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