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专刊第六期隆重推出,本刊专注于提供最新资讯、案例分析、权威法规解读、专业文章以及行业动态。内容广泛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关键金融板块,助力读者精准把握行业趋势,提升专业洞察力。
1. 央行就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征求意见,为离岸市场注入稳定流动性
9月12日,央行起草《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业务指境内与境外银行间人民币资金融入融出业务,融出方向是在岸向离岸提供流动性的重要渠道。此次《通知》核心内容包括:将各类相关业务纳入统一框架管理,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覆盖创新业务;明确银行可在净融出上限内自主展业,上限与一级资本净额(外资行可选人民币存款余额)挂钩;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
此举旨在提升政策透明度与银行展业积极性,为离岸市场提供稳定流动性;通过挂钩资本、逆周期调节兼顾风险防控,助力人民币跨境使用与离岸市场健康发展。
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落地,聚焦主业、加强风控,2026年实施
9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被业内称为“小信托法”,此次修订是对2007年原《办法》的全面完善,一次“大修”。修订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主业,将信托业务调整为资产服务、资产管理、公益慈善三类,打破刚性兑付;二是强化公司治理,深化党建融合,加强股东与关联交易管理,建考核激励机制;三是加强风险防控,以受托履职合规和操作风险为核心,规范业务全流程;四是强化监管,提高最低注册资本,加强穿透监管,完善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
本次修订旨在完善促进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深化转型、防控风险,助力信托业从“融资驱动”转向“服务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财富管理需求。
3.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全面监管+精准约束,促金融业消保升级
2025年9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旨在通过科学评价,提升金融机构消保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有四大关键调整:一是评价范围扩围,首次纳入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填补特定领域监管空白;二是明确“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等7项动态权重评价要素,为机构提供精准改进指引;三是优化评价程序,细化信息收集、初评流程,依托“四级垂管”强化基层考察,提升结果公信力;四是建立分级差异化监管,对2级机构窗口指导,对3级机构采取限期整改、内部问责等措施。
该办法旨在倒逼机构完善消保体系,减少销售误导等问题,为消费者筑牢权益屏障;同时,推动金融业形成“重消保、践责任”氛围,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企业家的代际传承,关乎财产和观念的传承。宗老先生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身后事”会走向法庭,走向街头巷尾。舆情渐趋平息,香港高等法院的一纸决定,虽未触及是否成立信托这一争点,但所列举的事实揭示了这一复杂跨境争议的脉络和框架。最终结果尚有待于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的审理认定,但事情的原委已经为公众所熟知。对于企业家而言,如何从这一公共事件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值得关注和思考。本文以宗氏信托和梅艳芳的信托为例,重点讨论仓促设立家族信托所带来的问题。(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四问:动因、变化、对策及行业影响
2025年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8号公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落地标志着信托行业监管迎来系统性升级,信托行业进入重大转折时期。本文围绕四大核心问题,分析《办法》修订的底层逻辑、重大变化、信托公司如何应对及对行业的深远影响。(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