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敲响了“第一锤”,标志着“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第一案。亲眼见证这一历史时刻的,不仅有各法检机构的司法人员,亦有业内的律师代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庞正忠,正是其一。彼时的庞正忠不由得回想起21年前的8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创设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庭时,他亦受邀在现场。1993年,正在筹备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他,见证当时还是庭长的宿迟,敲响“第一锤”。
20余年里,见证从“知识产权法庭”到“知识产权法院”的发展,对于律师庞正忠而言,似是偶然,又是必然。从科技法大学教师“下海”创办律所,成为律师或只是跟随潮流;但自1993年起,从代理诸多中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案件到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活跃在中国知识产权舞台上的知名律师,至如今带领金诚同达形成了一支30多人的专家型知识产权团队,这却是主动之举。
多年来,金诚同达知识产权领域一直稳居钱伯斯榜单,上榜律师群星璀璨。创立28年,这家大所又是如何做到的?
一、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律师
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知识产权尚停留在学术概念。春日将至,萌芽已生,1985年前后,科研人员开始陆续下海创办企业,由此引发了一个问题: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究竟属于原单位,还是研究人员个人?同时,在一些企业与学术机构的委托发明关系中,成果归属也不明朗。
为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专门设立了“技术合同法制研究”课题组。此时还在读研的庞正忠,跟随导师参与了该课题,专门研究技术转移。这段经历,让庞正忠与知识产权就此结缘。
80年代末,邓小平提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中美最惠国待遇谈判也逐渐步入关键期。对经济、对科技的一系列认知变化扩散到全社会层面。90年代初,《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先后颁布,与此前的《商标法》、《专利法》一起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框架。
1992年,庞正忠与几名合伙人共同创办了金诚律师事务所,并选择知识产权领域为主营业务——这也是同时期注册成立的律所中,唯一一家以“知识产权”为专业领域的律所。
彼时,业内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仍不够明确,庞正忠因此提出了“四个面向”,即“面向科技领域”、“面向科技市场”、“面向科技人才”、“面向科技成果”,以确定服务方向,并开始逐步在各类场合取得业务机会。
1995年,庞正忠接受东南公司的委托,代理了“五笔字型”(输入法)专利侵权案,该案因涉及到“划时代意义的发明”侵权,被媒体誉为“知识产权第一案”,此案明确了专利法中“不可反悔原则”的适用,亦为之后的判决树立了典型;庞正忠及其团队又代理了著名的“鳄鱼”服装商标侵权案,促成了内地、法国、香港、新加坡等多方的和解,该案作为“商标共存”的经典,成为标杆案例……事实上,几乎每年,金诚同达都会代理多起颇具影响力与话题性的大型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团队在业内逐渐声名鹊起。
1994年,庞正忠参与组建了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并担任首届主任,两年后,他又参与组建了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主任、主任多年。与行业的密切交流和筹建专业委员会,不仅丰富了庞正忠自身的职业生涯,也为知识产权行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律师。
团队奠基人懂专业,擅研究;律师事务所聚定位,明方向。金诚同达知识产权业务自成立伊始就有较高起点,而对于研究的重视和深入客户行业的传统,亦在后续的发展中得以传承与发扬。
入世之前,金诚同达知识产权业务即已在业内形成口碑,业务量逐年提升,团队规模也随之扩大。
二、多领域并举,从专业律师到行业专家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步入了经济发展快车道,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迅速增多,知识产权律师迎来了“春天”。这一年前后,金诚同达吸引了如周俊武、李德成等多位专注于知识产权业务的优秀青年律师加入。
在2001-2010年这十年间,金诚同达留下了诸多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经典案例。而舞蹈“千手观音”著作权纠纷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随着舞蹈《千手观音》在2005年春晚上大放异彩,2006年9月,舞蹈《吉祥天女》著作权人茅迪芳却一纸诉状,将《千手观音》的编导张继钢与舞蹈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告上法庭,认为《千手观音》抄袭了《吉祥天女》。金诚同达接下了这一委托,由周俊武与庞正忠等律师组成团队为张继钢代理此案。
在此之前,涉及舞蹈作品的侵权案多是简单复制,《千手观音》案则需要给两个独立舞蹈是否相似定下一个法律判断标准。为此,周俊武花费了大量时间研究舞蹈创作理论与形式规律,甚至奔赴张导采风的寺庙观摩不同造型的观音像,最终概括出“舞蹈比动不比静”、“舞蹈的创作在于动作与动作的连接”等判定规则,成功取得胜诉。这一案件也让法院首次确立了判断舞蹈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法律标准,给行业提供了参考范例。直到现在,本案仍是国内同类案件中的唯一一例。
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稳扎稳打,逐步在多个细分领域站稳了脚跟。
近年来,在资本的冲击之下,娱乐行业的人情秩序逐渐淡化,新的规则正在形成。周俊武看到了市场的变化,也结合其执业特色,更深入地参与到行业的发展中。从2005年开始,周俊武就代理了大量包括为陈楚生、尚雯婕、何洁等知名艺人在内的艺人解约案件。同年,亦开始担任华谊兄弟的法律顾问,为后续在文化娱乐传媒行业深耕奠定了基础。随着资本与文娱产业的结合进一步深化,周俊武率领团队为众多文娱类企业及基金提供投融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自身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娱乐产业规则的复合经验优势。
“当来自于其他领域的热钱涌入娱乐领域时,就需要既懂行业又懂法律,既能解决争议又能预防争议的律师来做向导。律师不再只是解决纠纷的‘救火队员’,更是要将争议解决经验融入到企业的规范化运营过程之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对行业的理解,扮演好‘审查官’的角色。”周俊武说。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经过十余年发展,如今周俊武带领的文化娱乐传媒团队已拥有近十名在各个领域均可独当一面的律师,服务领域基本囊括了国内全部影视娱乐传媒行业。2015年,周俊武团队创办“周公观娱”公众号,坚持每周结合热点事件推送2篇原创法律文章,至今已连续坚持推送原创文章长达五年之久,共提供了500余篇普法文章,在业内颇有影响力。此外,周俊武团队还出版了《星路律程:行走娱乐圈的法律之道》《当明星撞上法律》《周公观娱:娱乐法江湖》等多本著作,为相对浮躁的娱乐行业持续输出理性观点。
文娱业务之外,“商业技术秘密”法律问题的解决亦是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的核心特色。
相较于知识产权的其他细分领域,技术秘密是一个专业程度较深、专业“壁垒”较高的领域。要在这一领域有所建树,不仅需要在法律方面专业,更需要在技术领域的深厚积淀。在中国,即使是现在,真正能够在技术秘密领域称得上“专家”的律师少之又少,李德成律师便是其中之一。
早在1999年,李德成就开始关注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制与研究,并撰写了《网络广告法律制度初论》和《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初论》。2008年,李德成组建起了金诚同达的商业技术秘密团队。
出色的行业研究能力是技术秘密团队的一大特色。经过在技术秘密方向的长期知识储备,技术秘密团队逐步奠定了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在涉互联网等新型商业模式的研究中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除了发展传统知识产权业务外,团队也更多从商业模式、政策与法律、风险控制等方面入手,拓展思路,将业务辐射到各个领域的知识产权业务中。
20余年的研究、服务,让李德成总结出了技术秘密领域客户的两大核心需求:高精尖技术秘密的保护和技术人才风险的防控。对于秘密保护,李德成有自己独到的“扣扳机”理论,他说,“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本质上是解决人才的‘一进’和“一出”问题,所有针对性的证据、技术、法律文件均处于‘上膛’状态,应提前布局,率先准备。”
而基于技术人才引进牵涉的法律风险问题,李德成团队亦设计了32个模块,60余项法律产品,随时结合客户需求组合提供。
在“技术派”的思路下,团队不断在研究中更新法律服务产品,在技术秘密领域的底蕴也愈发深厚。
三、以客户为导向,提供多元解决方案
在创业早期,庞正忠曾为一家名叫绿伞的化工企业代理其专利方面的争议纠纷,成功帮助绿伞赢下了诉讼。如今,绿伞已经是洗涤剂行业的知名品牌,与金诚同达的合作关系也一直持续至今。20多年的客户信任,不仅得益于金诚同达律师的专业水准,亦在于他们的服务理念。
“我们依然要客户导向,将服务做到极致、专注、口碑,关注效率并为客户节约成本,尽己所能为客户解决问题。”庞正忠这么对团队的律师们说。
因多年的经验积累,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以能够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为客户所知。多个难啃的骨头,通过律师们的悉心钻研取得有利成果。
例如,在圣奥公司RT培司轮胎添加剂案中,李德成团队通过长达7年的诉讼,最终实现了以技术许可评估价值来认定刑事案件的损失,保护了客户的技术秘密,并赢得了客户尊重。同时也向世界传达了中国对于技术秘密保护的力度。
无独有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台州大华铁路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华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依法维持涉案专利有效。本案由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汪涌、杨振中等代理专利权人天铁公司,在一审、二审中均取得了胜诉。该案除了保障专利权人利益之外,亦保护了我国高铁领域的重要技术,提升了我国高铁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在由庞正忠、李德成代理的“中国好声音”系列案件中,代理人先是成功为客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了诉前行为保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裁定上海灿星和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选秀比赛的各项程序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标识。后经两年的诉讼纷争,最后涉案各方达成和解而圆满结案,成为中国电视节目知识产权保护历程中里程碑式的案件。
同样,在周俊武代理陈楚生解约一案中,亦能看出律师为客户的尽职尽责。2009年,艺人陈楚生宣布与天娱传媒解约,这是大陆娱乐圈第一起艺人与公司公开曝光矛盾的事件。当天,陈楚生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唯一陪同他出席的人,是周俊武。
这一案件历时数年,走完了仲裁、撤裁、一审、二审等全部仲裁、司法程序,不仅在当时吸引了全国媒体的关注,而且过程跌宕起伏,几次反转。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成功以和解方式结案,保住了艺人的职业生涯,而这一案例对后来的艺人解约类案件影响深远,并入选了2009年度“十佳知识产权案例”。
“这起案件舆论关注度特别高,但更重要的是,事关艺人的整个职业生涯,确实不敢松懈。”周俊武在采访中说道。时至今日,这种以客户为本、为客户设身处地考虑的思维已经成为了每位金诚同达知产律师的必修课。
四、一支重研究、肯下沉的精英团队
要将一个团队做到出色,很难;要让一个团队在28年中保持优势,更难。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能够持续处于行业前列,亦离不开其内部制度与文化理念的传承。
以文化娱乐传媒团队为例,团队内部每周会组织一次资深律师对新律师的心得分享会,并在每周五下午抽出2-3小时进行课堂学习,增强团队凝聚力。同时,每周一上午的例会,团队已经雷打不动地坚持了多年。通过例会培养出的商业化管理思维,让每位律师都收益匪浅。
以技术秘密团队为例,去年,李德成通过金诚同达学院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了“金鹰计划”的培训。经过为期一周的封闭训练,青年律师们深入理解了“技术秘密”案件要点。因“技术秘密”涉及保密内容,平常律师们难有机会直接研习案卷。在那场培训中,所有人均上交手机,并在课后将所有文件碎除,以确保在知识传递的过程中符合保密要求,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上均给团队律师们一次深刻的敬畏体验。
大团队层面,知识产权团队有深厚的底蕴与文化理念引领方向;小团队层面,各小组又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起了多样化的学习制度。这种多层次的培养与引导,为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带来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
目前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已经形成包括近15名核心高级合伙人、20名多律师在内的30余人的大团队,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地,并根据专业领域细分为多个业务小组。算上近年来新培养、引进的优秀合伙人,知产团队已经形成了总分所统一协调,并在各领域深耕专业的精兵布局。如马林艳、张颖、张莉军、王进、杨振中、陈曦、王小君、沙海涛、刘微等合伙人均在各细分领域独树一帜。
这支拥有跨领域复合知识背景、综合应用能力和多机构从业经历的专业律师团队,熟悉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传统知产业务,也对互联网、通信、媒体、科技行业保持紧密关注,并为腾讯、京东、小米、美国NBC环球国际、北京移动、山东广电等多家跨国公司及国企客户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既深谙专业法律知识、又深入了解客户所在行业状况,将法律专业和技术专业下沉到客户的行业内部。
多年来,金诚同达一直秉持低调务实的品牌风格,知识产权团队的律师们亦是如此,如工匠般专注于钻研案情、制定策略,为维护客户利益而尽己所能,以达成理想的结果。
“正道成功,成就客户。”精英云集的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正不断在服务与研究中迸发力量。
五、结 语
如果从收入维度来看,知识产权律师似乎从来难以跟从事资本市场、高端民商事诉讼争议解决的律师们相比较。坊间也戏称,律师们以“知识产权是永远的朝阳产业”来聊以自慰。但事实上,对于知识产权事业的热忱,才是他们选择成为知产律师的初心。
2019年,最高院知识产权庭正式成立。《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系列政策先后出台,均强调了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在新达成的中美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亦占据了重要地位。
知识产权律师们深知,他们,服务于“国之重器”的技术保护;他们,紧跟前沿科技与时代发展,高度关注新技术、新业态;他们得随时准备着学习新技术与新规制,积极参与立法;他们是“创新”背后的守护者。
28年,一代又一代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律师,伴随着市场发展,以专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从立足专业到深耕行业,从小团队到大部门,变化的是市场、技术乃至法律,而不变的是,永远是作为知识产权律师的真心、正义、无畏和热忱。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