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金庸小说游戏改编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的2000万元巨额赔偿,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所接受上诉人二审委托后,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汪冬平牵头组建承办团队,律师王潇然主办、顾问黄晓宇全程参与,协助客户实现全盘逆转。
一审原告诉称,我方当事人开发的闯关类国风武侠游戏侵犯其享有的《射雕英雄传》等四部金庸小说游戏改编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认定涉案游戏中使用的人物、关卡、武功名称等构成改编权侵权,并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赔偿请求2000万元。
金诚同达接受当事人的二审委托后,围绕两大核心争议展开精准论证,成功纠正了一审的法律适用偏差。
首先,改编权认定应当严格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规则。我们强调,涉案游戏作为割草类闯关游戏,仅“截取式”使用了与小说中类似的角色、武功等符号化元素,既未将情节建立在小说基础上,也未通过具体情节推进游戏进程,无法使玩家与读者产生相似欣赏体验,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方观点,明确涉案游戏不构成对金庸小说的改编,未侵犯完改编权。
其次,厘清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权益归属。我们精准区分“权利来源”与“授权权益”的法律界限:金庸小说的人物名称、武功门派等元素虽具知名度,但其影响力基于小说本身形成,原告仅获得游戏改编授权,并不享有独立的反法权益。
本案终审判决纠正了一审的法律适用偏差,为改编权侵权认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确立了更为精准的标准,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亦为改编权的保护界限提供了指引。
本案胜利的背后,是代理团队对法律问题的深入钻研。团队对中外学术文献及相关案例进行全面检索,对改编权侵权及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研究。二审三次开庭中,我们围绕核心争议逐层剖析,通过详尽的比对表与可视化图表,向法庭清晰展现了涉案游戏与小说的本质差异,先后提交共近三万字代理意见,最终获得法庭的完全采纳。
金诚同达知识产权团队凭借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深度把握与扎实的理论功底,再次印证了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领先实力。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专业立身,为更多客户在知识产权维权与合规领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金诚同达在成立之初,就以“面向科技领域、面向科技企业、面向科技成果、面向科技人才”为服务方向,创立了知识产权为主业的服务品牌。金诚同达在协助企业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和专利、商标、软件、商业秘密诉讼方面富有专长,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赞誉,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国际商标许可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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