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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无罪案件

2015-11-27/ 交易动态/

随着宋志强走出看守所、返回原单位工作,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又增一起。

案情简介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国家审计署太原特办员办事处副处级审计员朱江、原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黄道国、原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员办事处企业审计处副处长宋志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华润集团审计报告)一案,先后于2015年4月2日、4月9日、4月23日进行了不公开审理,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受被告之一宋志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出庭为他作了精辟的无罪辩护。

庭审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8月27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撤回了对宋志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起诉并于9月27日对宋志强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注:本案另两位被告均被定罪)。

最新进展

宋志强已于2015年9月2日取保候审,现已解除取保候审,返还原单位工作。

宋志强因此案被羁押了365天,为此,宋志强已依法提起国家赔偿,目前此国家赔偿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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