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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王朝晖成功办理一起涉税无罪案

2017-11-27/ 交易动态/ 徐媛媛

近日,检察机关对北京国土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被指控涉嫌犯逃税罪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书》。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王朝晖律师和徐媛媛律师受被告单位北京国土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国土伟业公司做无罪辩护。 

该案系某国税局于2012年对该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当年接受委托后,王朝晖律师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随后,根据税务机关向国土伟业公司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程序违法的事实,王律师代理国土伟业公司提起了税务行政复议。王律师认为,该案税务行政执法程序违法,不仅妨碍了国土伟业公司行使救济权,而且导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违法、公安机关立案不合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错误等一系列严重损害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合法权利的问题。 

在上级税务机关作出维持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后,由于种种原因,国土伟业公司放弃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因此,前述种种违法问题未得到解决,刑事程序继续进行,王律师和徐律师依法出庭辩护。

2015年3月30日,人民法院初次开庭审理本案。在庭审中,律师指出该案存在诸多问题,并就相关事实、证据及涉税法律规定进行了阐述。承办法官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决定休庭。2017年3月,受理举报的检察院向某国税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就该局在本案行政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2017年8月28日,法院继续开庭审理该案。王律师和徐律师提交了补充证据,并全面阐述了国土伟业公司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对国土伟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涉嫌逃税罪的起诉。

2017年11月10日,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2017年11月23日,检察机关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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