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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投资法定代表人黄淑平等7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出庭

2018-08-02/ 交易动态/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秀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淑平等6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各被告委托的8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其中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出庭。

2018年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秀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淑平等6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北京秀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淑平案6被告和被告单位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至2015年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2号唐人街大厦、永安里IFC大厦等地,以出租秀水二号商城的商铺使用权再进行回租为名,通过报纸、推介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向范玉华、崔晓萌案投资人非法吸收投资款总计30余亿元,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开庭期间,各被告委托的8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其中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作为黄淑平的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张一波律师作为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辩护律师也出席了庭审。

6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当天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秀水案”经过三年终于划上了一审的句号。据悉,7被告中有4位提出上诉,现在案件已经进入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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