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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马林艳受邀参加“第三届国际数字版权管理创新发展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2019-11-25/ 学术交流/ 刘玉珠

2019年11月21日至22日,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林艳律师受邀参加“第三届国际数字版权管理创新发展论坛”,并发表主题为《维权——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之适用困境》的演讲。

“第三届国际数字版权管理创新发展论坛”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主办,邀请国际数字媒体产业链各方,共同探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评估认证体系、安全信任体系、维权处置体系、融合创新体系及国际合作体系,并讨论如何建立符合当前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国际数字媒体内容版权保护基础设施,为全球媒体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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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林艳律师首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结合经典案例,分别从授权方面与维权方面,深入探讨了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适用困境,包括授权时无法准确定位行为属性,以及维权时确定请求权基础错误。

随后,马林艳律师分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适用困境带来的后果,即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许可的商家转向擅自盗播的行列,对整个行业将带来巨大损失,进而将导致著作权法中关于平衡各方利益的立法目的无法实现。

最后,马林艳律师针对现下适用困境,提出了突破困境的方法。由于,与传统财产权制度相比,著作权制度存在客体的无形性、对传播技术的依赖性。因此,其无法像传统财产权制度一样,严格适用权利法定理论。但是马林艳律师同时指出,在突破权利法定理论时应该遵循限制权利解释主体、符合著作权法立法目等原则,而非随意突破。

马林艳律师的演讲引发了大家的广泛思考和热烈讨论,在融媒体环境下,三网融合带来了新的传播技术,而新的传播技术的产生又对现行著作权法带来了冲击。法律的滞后性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对现有法律进行解释,平衡各方利益,顺应相关产业发展才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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