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论著

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英国发布对脱欧后 欧盟既有贸易救济措施适用的最终决定

2019-02-27/专业文章/ 符欣  梁盛弢

2019年2月25日,英国国际贸易部(DIT)发布了其针对现行欧盟贸易措施的征求意见的最终决定。该最终决定确定了英国脱欧后,欧盟现行有效的109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在英国的适用情况。涉华措施中,25项措施将被维持,42项措施将被终止。

背景和先前程序

在英国脱欧公投结束,脱欧已成定局后,2017年3月16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批准脱欧法案,授权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正式启动脱欧程序。

建立独立的贸易政策是英国脱欧的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11月,英国政府向英国议会分别提交了《贸易法案》和《税收(跨境贸易)法案》。两项法案规划了英国独立的贸易救济政策的机构设置和法律体系。目前,前者已在上议院完成二读,后者已于2018年9月13日经上下议院达成协议后,经皇家批准,正式成为法律。

随着脱欧程序的推进,DIT于2017年11月28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英国国内产业及其他利害相关方征求意见,要求各方向DIT提交申请或证据,说明申请继续适用或不应适用某一欧盟现行贸易救济措施的理由。

根据2018年3月30日前收到的信息,DIT于2018年7月24日发布初步决定,并提供了为期一个月(截至8月24日)的补充信息收集期,供各利益相关方对初步决定发表评论意见或提交补充证据。

措施的审查标准

对于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在脱欧后的继续实施问题,DIT确立了三项认定标准:

DIT收到了生产涉案产品的国内产业提交的关于维持该措施的申请;

该申请得到英国生产涉案产品的国内产业足够比例的支持。支持量须达到《反倾销协定》第5.4条规定的最低比例;

该涉案产品的英国国内生产者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标准。在最终决定中,该标准被确定为1%。

欧盟现行贸易救济措施在经过DIT依据以上三项标准的审查后,其实施与否、实施的时间将结合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之日确定。同时满足三项标准的措施将在英国脱欧后继续适用,维持此前的措施水平。在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后,得到维持的措施将由英国贸易救济局(Trade Remedies Authority, TRA)基于英国国内市场数据进行全面复审;不满足任一标准的贸易措施将在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后终止。

此外,下游消费者、产业等其他非生产商利益相关方也被邀请向DIT提交证据以供全面评估。TRA后续进行的复审也将衡量相关措施对英国整体利益的影响。

最终决定情况

经审查和评估,DIT最终决定,欧盟现行的109项贸易救济措施(初步决定发布时有效措施为117项)中,共有43项措施达到了前述审查标准,将被维持并由TRA依据英国市场数据进行复审;66项未能满足前述标准,将自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之日起终止。相较于2018年7月发布的初步决定,最终决定发生了如下变化:

第一,对铝箔(AD582)、钢丝绳和钢缆(AD384)两项措施的初步决定被推翻,最终决定中两项措施将被维持;

第二,对熨衣板的措施区分为AD506和AD548两项,均予以维持;

第三,针对生物柴油、硅铁、晶体硅光伏组件和不锈钢丝的8项措施在最终决定发布前已经被撤销或到期终止,将不再继续实施,故不再列入最终决定。

对中国措施方面,针对铝箔(AD582)等产品的25项措施将被维持;针对乙酰磺胺酸钾(AD611)等产品的42项措施将被终止。其中,对铝箔(AD582)、钢丝绳和钢缆(AD384)的两项措施的初步决定被推翻,最终决定为需维持;对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AD590,AS594)已到期终止。

最终决定的详细内容及其中涉华措施的相关情况,请点击页面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全部内容。

后续安排

如英国与欧盟未就脱欧的时间达成后续协议,英国最早将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脱欧。

在有协议脱欧的情形下,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贸易救济措施将进入“执行期”(implementation period)。在这一过渡阶段,欧盟贸易救济规则以及新生效的措施在英国境内将继续适用,意欲提起贸易救济调查的英国国内产业仍需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立案申请。

在无协议脱欧情形下,英国最早将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最终决定最早也将于同日生效。

对中国企业的应对建议

  • 对最终裁决结果进行上诉

最终决定中,DIT赋予征求意见程序中的各利益相关方在2019年3月26日前,就最终决定进行上诉的权利。

上诉阶段将只根据2018年8月24日前提交的信息,考虑针对某一特定措施的最终决定是否正确,利益相关方无权提交新的事实信息。

最终决定中,经过审查由国内产业在初步决定后的信息收集期内提交的申请,DIT对于铝箔(小卷铝箔,案号AD582)和钢丝绳和钢缆(案号AD384)两项涉华反倾销措施的认定结论转为维持。此外,还有23项涉华措施将被维持。受这些措施影响的中国企业可同英国进口商、客户沟通,判断最终决定是否能被在案证据支持。如认为最终决定与在案证据相悖,可考虑参与上诉程序。

  • 密切关注英国脱欧动向

近期,特雷莎·梅及其领导的英国内阁正在就脱欧事宜达成协议进行最后的努力。3月12日,英国下议院将对脱欧进行终投,如届时英国和欧盟不能达成协议,将可能出现无协议脱欧,或延期脱欧的情形。鉴于事态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对英国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近期关注事态进展,以便对欧盟市场进行合理决策。

  • 考虑对欧盟现有措施提起复审

未来,英国脱欧且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救济政策后,欧盟现行有效的贸易救济措施在欧盟产业定义、原先认定的倾销、损害以及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都可能发生变化。受各项措施影响的中国企业可对某一个案进行调研,确认英国脱欧的影响,研究依据情势变迁提起复审的可能性。


1. DIT于2018年7月24日发布的初步决定

https://www.gov.uk/government/consultations/call-for-evidence-to-identify-uk-interest-in-existing-eu-trade-remedy-measures/provisional-findings-of-the-call-for-evidence-into-UK-interest-in-existing-EU-trade-remedy-measures

2. DIT于2019年2月25日发布的最终决定

https://www.gov.uk/government/consultations/call-for-evidence-to-identify-uk-interest-in-existing-eu-trade-remedy-measures/outcome/final-findings-of-the-call-for-evidence-into-uk-interest-in-existing-eu-trade-remedy-measures

3. 《贸易法案》(Trade Bill)议会审议进程

https://services.parliament.uk/bills/2017-19/trade.html

4.  经皇家批准的《税收(跨境贸易)法》全文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8/22/contents/enacted/data.htm

手机扫一扫
分享这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