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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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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黄律师长期代表国内外客户在国际主流仲裁机构及各国法院处理复杂的涉外案件。其办案风格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洞察,擅长处理涉及跨境债权追索、海事海商、航空航天、涉外商事执行等领域的棘手纠纷,尤其在处理涉及多司法管辖权的法律冲突案件中,他能够运用精准的程序策略,为客户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最优的争议解决方案。

黄律师活跃于航空航天法律服务前沿,代表国内外客户处理涉及民航客机、公务机、飞机发动机及各类航材交易的诉讼与非诉讼事务。在复杂的跨境飞机及航材租赁、买卖协议谈判及相关资产处置纠纷中,他凭借精湛的法律应用能力与谈判技巧,为客户提供了极具竞争力的法律服务。

在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领域,黄律师深度参与初创及成长型企业的资本运作。近年来,他先后协助多家初创企业完成多轮股权融资,助力企业稳步跨越初创期并实现规模化发展。在争议解决层面,黄律师擅长运用“诉讼与非诉综合策略”,在公司控制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及各类投融资纠纷中,助力客户以最优成本达成争议解决目标,最大程度维护商业利益。

代表业绩

  • 特殊资产
    • 代表国内某机主完成全亚洲第一架湾流G700飞机的交易。
    • 代表多位机主完成多架公务机的买进、卖出交易。
    • 代表国内某公司完成波音737-800飞机的出售。
    • 代表客户处理关于多架飞机及多台飞机发动机的HKIAC仲裁案件,适用法律为英国法。案件最终以对客户极为有利的条件达成和解
  • 海事海商及跨境争议解决类
    • 代表承租人处理与出租人之间的航次期租合同纠纷,代表客户全程参与LMAA仲裁程序,该案适用的法律为英国法。最终仲裁庭驳回对方的仲裁请求,全面支持我方提出的仲裁反请求。
    • 代表国内某大型国有船厂就船舶质量纠纷与船东在伦敦进行仲裁,后案件转入调解程序,代表客户全程参与调解程序并成功取得令客户满意的结果。该案适用的法律为英国法。
    • 代表国内某大型国有船厂就船舶设备买卖合同纠纷针对买方提起新加坡仲裁,代表客户全程参与包括书状及证据准备、开庭等全过程,仲裁请求得到全部支持。该案适用的法律为新加坡法。
    • 代表香港某贸易商处理与哥伦比亚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成功通过多个哥伦比亚程序助力客户顺利回款。
  • 私募股权及投融资类
    • 协助某民营信息安全企业完成数亿元的Pre-IPO轮融资。
    • 协助某民营科技企业累计完成数亿元的融资,并协助客户建设内部合规及风控体系。
    • 协助某半导体检测设备公司完成多轮融资。
    • 协助某民营企业免于承担巨额的业绩补偿责任。

工作经历

  • 2022年7月至今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 2018年3月至2022年6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北京金杜(上海)律师事务所
  • 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
  •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 杜兰大学 海商法硕士
  • 大连海事大学 海商法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