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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王清彬律师是深耕刑辩业务的专家型律师,擅长以缜密的思维和严谨的逻辑,在客观证据的基础上解构有罪指控,并进一步审视和重构案涉犯罪事实,经过多轮阅卷反复推敲,形成逻辑严密的证据分析报告,不断修正辩护方案直至最优,为委托人找到争取有效辩护的最佳路径。执业近二十年来,王清彬律师办理刑事案逾百起,取得明显有效辩护的案件数十起,其中大部分为无罪、免诉、撤案、减罪、减刑的案件,深受委托人好评。此外,王清彬律师还将扎实缜密的工作作风移植到其他业务办理当中,并在涉及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金融保险、特殊(不良)资产处置等民商事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代表业绩
- 刑事
- 吕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2015年-2016年,担任吕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辩护人,通过全面分析案情,立足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制定出辩护方案,经过多次与办案单位交流意见,成功降低了涉案数额,减少了案涉事实,最终争取到了“实报实销”的量刑结果
- 张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2016年-2018年,担任张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发回重审及二审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为当事人减刑1年又6个月
- 张某(公职人员)涉嫌强奸案:2024年-2025年,担任张某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经过多次回见,全面了解案情,制定了客观有效的辩护方案,并与办案单位多次交换法律意见,最终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辩护意见被采纳,现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案件撤销。
- 王某某(公职人员)涉嫌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案:2022年,担任王某某涉嫌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经多次与侦查人员交换意见,成功取保,辩护意见在移送审查起诉期间争取到公诉机关的认可,最终对王某某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 张某某(公职人员)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2020年,担任张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审判阶段的辩护人,成功打掉“跨省组织考生作弊”这一加重情节和多起案涉事实,最终在被告人处于多人结伙犯罪排名第一的不利局面下,争取到紧贴法定最低刑期的裁判结果。
- 张某某合同诈骗案:2018年,担任张某某合同诈骗案(涉嫌诈骗金额180万元)侦查阶段的辩护人,通过制定客观有效的辩护方案与办案单位反复交换法律意见,并代为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法律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未予批准逮捕,委托人张某某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取保期满后办案单位对该案下达撤销案件决定书。
- 王某某环境污染案:2018年,担任王某某环境污染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通过制定客观有效的辩护与办案单位沟通,法律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委托人王某某在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 赵某功非法经营案:2018年,担任赵某功非法经营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通过制定客观有效的辩护方案与办案单位交换法律意见,并代为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嫌疑人赵某功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 刘某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0-2021年,担任刘某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辩护人,在逮捕之前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面临异地公安机关另案侦查其他同类犯罪需要追究责任的不利形势下,经过多次交流案情,成功与公诉机关达成共识,在增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促成了刑期和罚金双压法定底线的最轻判决结果
- 朱某某销售伪劣商品案:2024年,担任朱某某销售伪劣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经过多次会见,结合案情制定了客观有效的辩护方案与办案单位交换法律意见,并代为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意见在审查批捕期间被公诉机关采纳,嫌疑人朱某某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 付某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2019年,担任付某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中于某某二审阶段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为当事人减掉敲诈勒索罪名及相应刑期。
- 仝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2018年-2019年,担任仝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中委托人李某强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成功减掉寻衅滋事罪,为其在审判阶段从轻减轻处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李某某等39人涉嫌诈骗案:2017年-2019年,担任李某某等39人涉嫌诈骗案(诈骗金额约1200万元)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的辩护人,辩护意见先后被办案单位采纳,第一被告李某某最终获得接近法定最低刑的轻判结果
- 王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7年,担任王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诈骗金额约5000万元)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办案单位采纳,减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被告王某某仅以集资诈骗罪获得接近法定最低刑的轻判结果
- 张某诈骗案:2019年,担任张某诈骗案(涉嫌诈骗金额约62万余元)侦查阶段、审查起诉的辩护人,通过制定客观有效的辩护方案与办案单位反复交换意见,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最终被办案单位采纳,嫌疑人张某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后被判处缓刑
- 房地产和建设工程
- 2022年-2023年,主办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诉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某(中国)住宅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民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中国建筑某工程局,全面胜诉
- 2023年-2025年,主办郑州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诉甘肃省某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大型基础设施国家干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郑州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确立实际施工人地位,实现诉讼目标。
- 2024年-2025年,主办中国建筑第X工程局有限公司诉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大型基础设施医疗综合体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中国建筑第X工程局有限公司,取得一审、二审、再审全面胜诉。
- 2021年-2022年,主办郑州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建某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郑州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全面胜诉
- 2022年-2023年,主办朱某军诉河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原环保某生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型基础设施水环境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朱某军,全面胜诉。
- 2019年,主办河南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河南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全面胜诉。
- 2024年,主办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郑州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郑州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全面胜诉。
- 2024年,主办河南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耿某某等与烟台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县城市管理局、郑州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型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郑州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全面胜诉。
- 民商事诉讼
- 2011年,主办河南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周口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省某旅行社郑州紫荆山路门市部合同纠纷一案(再审),代理再审申请人河南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详细阅卷,制定出精细的庭审方案,有针对性的组织新的证据架构,经过精准发问,逐步澄清案涉事实,成功扭转二审败诉结果,再审胜诉,成功维护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2020年,主办深圳某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与广州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代理深圳某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全面胜诉
- 2020年,主办深圳某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深圳某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与湖北某工贸有限公司、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代理深圳某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深圳某国际科技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全面胜诉
- 2022年,主办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跨国物流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代理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面胜诉。
- 2022年,主办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河南河南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跨国物流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代理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面胜诉。
- 特殊资产
- 2020年-2022年,主办杭州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长城资产某公司特殊资产包(15户)不良资产清收业务,代理杭州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经详细摸排债务人情况,认真分析所涉案情,精准识别并制定诉讼或执行(恢复执行)工作方案,实现部分未诉陈年旧案的胜诉,部分分户债权实现清偿。
- 2023年-2025年,主办厦门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信达资产某有限公司特殊资产清收案(39户),代理厦门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过扎实工作,细致研判,已实现在诉讼过程中部分分户债权担保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相应债权得以实现。
- 2024年-2025年,主办河南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黑龙江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殊资产清收业务,部分业务已完成查封勘验,待评估拍卖。
社会职务
- 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 评估专家
- 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 委员
-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 执委
- 郑州市律师协会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业务部 秘书长
荣誉称号
- 河南省直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一期) 优秀学员
- 2019-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法律文书刑事类二等奖获得者
工作经历
- 2023年11月至今 北京金诚同达(郑州)律师事务所
- 2014年3月-2023年11月 北京市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
- 2010年3月-2014年3月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教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