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下午,由金诚同达上海分所女律师联合会(以下简称“金诚同达女律联”或“女律联”)主办的《合同法裁判实例的原理展开》专业讲座在金诚同达上海分所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由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指导,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张宁莅临支持。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女律联会长巴赋敏,高级合伙人、女律联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唯,高级合伙人、女律联副会长李红,高级合伙人许中华,合伙人戴善音、洪长生、尹俊、沈恒康等共同出席。
本次讲座由金诚同达律师马萌萌主持,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女律联会长巴赋敏和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张宁分别作开场致辞。
巴赋敏律师向到场的嘉宾、律师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教授在百忙之中精心筹备和打磨授课内容,感谢浦东女律联副会长张宁莅临指导,感谢浦东女律联和事务所的倾心支持。姚教授在民法学界享有盛誉,有着非常深厚的造诣,期待姚教授的精彩授课。希望我们的专业讲座能够在法学理论和实务之间搭建起桥梁,培养和提升律师的法律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张宁副会长致辞表示,感谢金诚同达女律联对于浦东女律联专业提升板块各项活动的大力支持,自金诚同达女律联成立以来积极承办浦东女律联各项活动,形成了区所联动的典范。浦东女律联一直紧密关注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女律师,分别推出了针对合伙人女律师领导力提升的“律领计划”系列培训活动,以及面向青年律师和处于发展越级阶段的女律师推出了“大咖下午茶”系列活动。本次深度专业化的培训讲座是在现有活动板块之外的新探索和突破,希望通过女律联的平台为女律师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提升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优势竞争力。感谢金诚同达的大力支持,祝愿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在讲座过程中,主讲人姚明斌教授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解除相关的三个案例出发,对《民法典》《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等条文进行解读,生动揭示了合同法原理在实践过程中的运用。首先,姚教授通过“153元/亩案”阐述了意思表示解释对判断意思表示瑕疵的影响。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成立意思表示,已成立的意思表示内容是什么,需要通过意思表示解释来认定。《民法典》第142条蕴含了关于有相对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原理。有相对人的情形下,解释的重心是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需要注意保护外部人的合理信赖。主观相对人和客观相对人之间以谁的理解为准,可以运用“就高不就低”原理。根据这一原理,“153元/亩案”中的合同笔误应当进行解释,而非跳过意思表示的解释来直接判断合同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这一效力问题。无相对人的情形下,解释的关键是确定行为人的内心真意,姚教授通过遗嘱等案例进一步说明了如何认定行为人的内心真意。其次,姚教授通过“菌种买卖案”说明了诉讼攻防结构及请求权基础思维问题。诉讼攻防对垒时不能脱离法条依据,即使案件事实复杂,也要按照法律条文确定的规则进行判断,例如《民法典》第525条涉及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合同已约定先付款后发货,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生效之后的履行环节也涉及意思表示,需要通过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确定。该案合同已约定先付款后发货,买方未付款而卖方先发货的情形可能属于履行顺序的变更。
再次,姚教授通过“解除之战案”阐释了合同解除中合意解除、单方解除、裁判解除的差异。不同于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的二分法,合意解除、单方解除、裁判解除的三分法能够更清晰地辅助我们在实务处理中辨别合同解除的具体机理。根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2条第1款,当事人如果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但未对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结算和清理等问题作出处理,不影响合同解除合意的成立。姚教授通过厂区转租的案例进一步解释了合同解除后,结算和清理问题还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缔结交易的目的。而根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2条第2款第1项,单方解除的一方实际没有解除权,若对方同意解除,法院可以认定合同解除。从法律行为转换的原理来看,单方解除的法律行为无效,在不违反表意人可能的意思的情况下,可以转换成合意解除的要约,对方同意解除即说明双方达成了解除的合意。该转换情形与单方解除的区别在于合同的解除时点有所不同。
姚教授将民法基础理论与司法案例巧妙融合,并对此作出方法论总结,即知其然——从法条中提取规范,在诉讼攻防的结构中解读法条;知其所以然——沿规范探寻其目的,透过文义看规范目的;知其所以不然——依目的划定法条边界,确定法条应当适用的具体个案情形为何。在互动交流环节,姚教授耐心解答了律师们在司法实务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许中华就违约金的司法裁量,合伙人尹俊就约定解除权行使的限制等议题,与姚教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姚教授以其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大家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实务指导,激发了大家的思考与探索热情。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女律联副会长李红发表总结致辞。感谢姚教授的传道授业解惑,本次讲座的深刻讲解和交流碰撞让大家获益匪浅。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将案例抽丝剥茧传授法律智慧,能够对法学理论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对律师实务工作的开展有着很大的启发性作用。例如,姚教授讲到的重大误解可能来自于笔误,但是笔误不一定构成重大误解,原理性的知识可能产生“以一敌百”的效果。未来金诚同达女律联也会持续聚焦行业前沿理论和实务问题,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姚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家对合同法原理有了更加透彻的体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更为深刻的视角,有助于各位律师在实务过程中更加全面、充分地理解和运用现行规则。法律的适用没有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而要在经验的积累和知识的管理过程中明晰规则适用背后的边界。未来金诚同达女律联将持续创新推出丰富多样的活动,搭建沟通、交流、互助、提升的服务性平台,为女律师的进阶之路提供坚实而有效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