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诚同达作为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西部水泥”)的中国境内法律顾问,助力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三年期4亿美元的优先票据,息票率9.9%,募集资金拟对现有债务进行回购、赎回或偿还,以及用作营运资金。本次发行项目由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刘胤宏负责,与汪顺静、佟晨等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
西部水泥(02233.HK)成立于2010年,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众公司,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尧柏水泥系陕西省水泥生产的领军企业之一。在中国政府的西部大开发政策及丝绸之路经济发展计划的驱动下,西部水泥致力满足陕西、贵州、乌兹别克斯坦、非洲莫桑比克、刚果及埃塞俄比亚等地的发展需求,提供水泥产品予基础设施、城市及农村建造市场。目前西部水泥业务覆盖中国、非洲、中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金诚同达依托多年来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及处理客户复杂融资需求方面的专业能力,全面负责境内法律尽职调查、从中国律师角度审阅发行文件,并向西部水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金诚同达在发行过程中协调统筹涉及中国境内各项工作,为西部水泥本次境外发行提供了及时、专业、高质量的全方位法律服务,有效保证西部水泥顺利完成本次发行。
作为证券与资本市场领域的先行者与领军者,金诚同达在债券领域硕果累累,协助客户成功完成了众多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影响力的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业务。金诚同达律师团队紧跟法律和行业最新动态、十分了解客户进行运营和投资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机构的运作方式,能够确保为国内外发行人、承销商和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股权与债券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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