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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代表的建议,被最高检修改工作报告时吸纳!

2021-03-10/ 建言献策/ 法治日报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协副会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收到了最高检的致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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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方燕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建议在报告第5页第9行“规范适用”后增加“但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各界广泛关注的犯罪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挑战法律和社会底线的严重犯罪,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

远程旁听的工作人员在对方燕的建议进行记录后,向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专门作了汇报。

在认真研究后,最高检决定修改报告,在第5页第11行“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之后,增加“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不予从宽;对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

“您的意见对做好检察工作很有启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必须全面准确运用,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两会后,最高检党组将专门研究落实,把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举措,务实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在致谢信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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