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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晖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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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王朝晖律师1991年7月至1998年2月在北京市税务机关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8年通过全国首届注册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1998年4月起从事律师职业。2002年起至今,历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第六届)、副主任(第八届)、主任(第七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职务。因不同身份的工作经历,王律师擅于全面、多角度地审视和分析客户委托的涉税事项,为各类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涉税利益谈判、涉税风险控制,以及代理税收争议解决、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涉税犯罪辩护等各类税务法律服务。王朝晖律师服务于各类大型企业和知名个人,曾为新兴际华集团、浦项中国、首钢集团、三安光电,以及多位知名艺术家及企业家提供涉税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 代理某汽车销售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案,听证后税务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 代理某钢铁企业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案,听证后税务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 某国有企业不服偷税行政处罚复议案,经复议机关调解结案,取得降低罚款倍数的结果
    • 某技术公司不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处罚复议案,取得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
    • 某公司与税务机关征税行政诉讼案,经两审调解结案,为客户节约成本近亿元
    • 某传媒公司因取得虚开发票被定性偷税案,经复议及诉讼,税务机关主动改变行政行为
    • 协助某广告公司应对长达十余年的税务稽查,取得化解公司及实控人刑事风险的效果
    • 为某中韩合资企业出具发票及税务合规尽职调查报告,被税务机关接纳并允许企业正常进行企业所得税成本扣除
    • 为某央企中外合资子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分割不动产提供税务法律意见
    • 为某MCN公司依法利用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进行架构设计和税收筹划
    • 某外国企业家被阻止出境税务争议案,税务机关作出解除阻止出境决定
    • 为某知名企业家应对税务举报提供法律服务,最终税务机关认可被举报人不存在偷税行为
    • 为某知名演艺人士及其名下企业、基金会提供税务法律服务
  • 刑事
    • 担任某土地产业科技公司被指控犯逃税罪的辩护人,取得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罪的辩护效果
    • 担任税务干部张某被控犯玩忽职守罪的辩护人,取得免于刑事处罚、保留公职的辩护效果
    • 担任某炼油企业财务总监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人,取得以逃税罪定罪量刑的辩护效果
    • 协助某制片公司应对公安机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侦查,最终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做销案处理
  • 诉讼仲裁
    • 代理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发票纠纷被合作方索赔仲裁案,为客户减少损失数千万元
    • 为某投资公司股东间纠纷提供一揽子诉讼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取得股东身份并追回公司财产
    •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某涉外不当得利案件,涉案金额近2000万美元
    • 代理某专业咨询服务公司与委托方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案,取得全面胜诉效果

社会职务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 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
  • 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
  •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荣誉称号

  • 钱伯斯 大中华区/亚太区法律指南税法上榜律师,2019-2024
  • 法律500强 亚太地区税务领域“领先合伙人”,2025
  • 法律500强“年度税务中国律师”,2024
  • 法律500强 亚太地区税务领域“重点推荐律师”,2021-2024

教育背景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学士

著述论文

  • 《涉税刑事案件实务》主编,法律出版社,2019年3月

媒体报道